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在办实事、开新局上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学组发【2021】24号、晋学组发【202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各基层组织要紧密结合“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二级党组织层面
(1)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本行业本领域改革发展落地生根。
(2)以本单位前期所征集的项目清单为主,认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瞄准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关键环节持续发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3)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要做到积极组织领导、突出分类指导、加强检查督导。
(4)及时总结,及时报道。
2、基层党支部层面
(1)结合本支部的志愿专项、专业特长,深入企业、农村、学校、街道社区等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2)鼓励与街道社区、村(社区)、革命老区等党支部结对共建或加强联系,年内共同开展1次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3)开展多种形式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
(4)及时总结,及时报道。
二、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践行初心使命,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深入开展为民惠民便民服务,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心坎儿上,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实践活动效果。
1、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建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推行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措施,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
2、戴党员徽章、亮党员身份、当先锋模范。广大党员要围绕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社会救助、扶危帮困等需求,结合自身实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3、鼓励到居住地社区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报到,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结合自身实际,年内至少参加1次志愿活动,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
三、进一步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质量水平。
各基层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民生领域,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动态跟进、及时推进民生项目清单,做实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质量水平。
二级党组织要根据以上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部署基层党支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的工作措施。“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优秀案例要及时报校党史办,邮箱xxjy@nuc.edu.cn。各基层组织要对党员个人为身边群众办实事好事的事项进行统计汇总。
为迎接省巡回指导组对上述工作的抽查验收,校巡回指导工作组将于11 月中旬对以上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中北大学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注:中北大学所在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即中北大学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系人张真,13935177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