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
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党史办〔2021〕12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北大学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以及省委晋学办发[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题要求
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方法步骤
1.认真抓好学习。会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指定的4本学习材料,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本着从大局出发、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相互提醒、交流提高。
3.深入查摆问题。党员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检视盘点: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情况,有什么心得体会;
二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的情况,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和收获;
三是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光荣传统、加强党性锻炼等方面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
四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怎么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
基层党组织要围绕组织学习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检视。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情况;党员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抓好落实整改。会后,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一项一项改进提高。
三、工作要求
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提前准备好发言稿。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好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书记为本支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职责。
2.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的总要求,坚持把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检验衡量党史学习教育阶段性成效的重要内容。
3.要加强示范引领,深化落实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基层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要列席所联系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点评,下沉一线抓好工作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4.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议程和每人的发言稿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留存, 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发言材料需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7月10日前报校党史办,发言稿要求能够系统的、完整的、历史的谈认识、谈体会。
本次组织生活会要在7月9日之前召开,其中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时间统一为7月8日下午4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在7月10日前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报校党史办,邮箱xxjy@nuc.edu.cn。
中北大学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北大学宣传部(代章)
2021年6月30日